爱情 谁是那只风筝
一
她,喜欢穿高跟鞋,就算穿高跟鞋有多么不方便。
她,喜欢穿裙子,就算穿裙子在一些场合要小心翼翼。
她,喜欢吃巧克力味的冰激凌,就算有时吃冰激凌受不了。
她,喜欢在午夜的时候喝上一杯浓郁的咖啡,就算咖啡有时让她睡不着。
她,喜欢在入睡前听抒情的歌曲,就算听歌常常听得心情泛滥难以入睡。
她,其实更喜欢的是一个人,想一个男人。表面平静的她,其实内心很感性。
但感性的她,爱在心中,情在别处。也许,感性的人都有点选择恐惧症,喜欢,却又怕,于是犹豫着,不敢轻举妄动,一段一段的感情也许就是这样错失了。
对于生活,她已经驾轻就熟,比如她知道哪一种咖啡最适合自己,知道怎样的牛排最好味,知道这座城市哪里有著名的小吃,哪个牌子的衣服更贴心
但对于感情,她还是个生手,不知道选择,更不知道把握,就像她对自己怎样做才是最美,也一直迷茫,就算常常有人赞她很美了,她还是觉得自己很丑。
她有
而这人,却迟迟未到,是不是错过了航班,或者是搭错了班次?
她,只能慢慢等待,等待一个关于天长地久的诺言。
她,有一个不好听,很男性化的名字,王胜男。
所以,她常常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名字很土,让人羞于出口。
二
他,喜欢西餐厅的氛围,却常常在大排档里,光膀子吃着快餐式的食品。
他,喜欢咖啡,却常常喝的是凉白开,有时,甚至连凉白开都喝不了,只能喝自来水。
他,喜欢小车,非常关注名车,说起来有如数家珍,骑的却是一部破摩托车。
他,喜欢名牌,但身上穿的,常常是一百几十块的地摊货。
他,喜欢宅着,却走在路上,经常在山沟沟里起早摸黑,风吹日晒,不求自来古铜色皮肤。
他,喜欢女人,很想谈个恋爱,但是,身边常常出现的是清一色的男人。
他,很想摆脱单身,很想找个女人,不仅仅是发泄那么简单,而是寻找归宿。
他的目标很明确,找个合适的女人,不拖泥带水,你情我愿的话,就登记结婚。
但是,他的工作性质,他知道就算找了女人,还是会两地分居,不知道哪个女人受得了。
他的工作,很多女人都嫌弃,就算他的收入很不错,但是,一直走在路上,让女人没有安全感。
除非女人发昏,才会选择这种走在路上的男人。
会有女人发昏吗,他盼着这样的一个女人。
他身高仅有
虽然每天晚上一躺下就睡着,但他常常会想着这样一个问题,我什么时候才有个女人,一个合适的女人,不要求多漂亮,只要求她能跟我一辈子。
这个女人,她在哪,是在赶来的路上吗?
三
王多金,很俗气的名字,但他有资格起这样的名字。
王多金是标准的富二代,不用像王胜男一样当上班族,坐在办公桌里斟茶倒水,无聊修甲,不用像陈晓晓一样出门在外,风吹雨淋为求一餐。王多金只要稍微有点想法,就可以干出点事情。
喜欢饮食的王多金,开了一间咖啡店,也许不赚钱,却享受着夜夜笙歌的生活。
王多金跟陈晓晓是同学,跟王胜男之所以认识,是因为王多金是王胜男闺蜜李茜茜的男朋友。王胜男很羡慕闺蜜找到了一个好主,至于未来如何,虽然看不出,但能够享受现在,也是一件美事。
不过,如果换是王胜男,她肯定不会选择这样的花花公子,她不是物质女,虽然她也需要钱,但她更需要的是稳定,是爱和承诺,更能让她找到力量和依靠。
王胜男回家,陈晓晓回城,男约男,女约女,在王多金的悦来咖啡馆相见了。
两盏电灯泡,够亮,照得王多金和李茜茜容光焕发,很是潇洒。
常吃路边摊的陈晓晓笨拙地吃西餐喝咖啡,感觉村佬进城。王胜男驾轻就熟,但是心里喝得直发毛,感觉像在赴鸿门宴。耳边充斥着王多金和李茜茜的声音,一种叫做不屑的感觉冒在他们两个的心头,王胜男看不惯王多金,而陈晓晓看不惯李茜茜。
王多金跟李茜茜聊的,是不知道柴米油盐贵的风花雪月,这点让挣扎在温饱线上的陈晓晓和王胜男很不爽。
所以,这样的聚会,越早结束越好,灯泡再亮,都是亮了别人,毁了自己。
估计两个人说得有点累了,加上也想好好享受两人世界吧,在结束聚会的时候,王多金叫陈晓晓送王胜男回家。
这是王胜男和陈晓晓巴不得的事情,马上告辞出门。
在路上,他们一路上批斗着王多金和李茜茜,俨然成为同一个战壕的兄弟。
他们就这么认识了,当然,认识的那刻,陈晓晓没有想过王胜男要成为自己的什么什么人,而王胜男,也一点没看好陈晓晓,至少身高上,他就矮了自己一截。
四
王胜男回到了一线城市,继续着自己的白领生活,陈晓晓也赶回了工地,起早摸黑干着像农民一样辛苦的工作。
如果不是因为无聊,或者是因为找不到倾诉的对象,陈晓晓不会打电话给王胜男。
打电话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说的也无非是乱七八糟的小事,无关痛痒,隔靴搔痒,聊胜于无。城市的市侩气太重,王胜男听着陈晓晓说的那些事情,感觉很新鲜,她也喜欢听,况且她有的是时间倾听。
陈晓晓问王胜男看到星星和月亮吗,晚上这里的星星很多,月亮很亮咯。王胜男说,我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只看到一个黑漆漆的天空,什么也没有。
陈晓晓说,我还看到牛郎织女坐在天桥上聊天呢,好亲密哦。王胜男说,在远离城市的天空里,什么都能看到,多好啊。
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有多寂寞,陈晓晓慨叹着自己的孤寂。
可惜,你也不了解城市喧嚣中的寂寞,是多么的苍白,惨不忍睹,王胜男说。
其实,在哪里都有寂寞,只要心在别处,哪里都是孤魂。
但是,哪里才能找到归宿呢?彼此聊着电话,涉及无关紧要的事情中,王胜男和陈晓晓都在反思,一颗寂寞的灵魂如何安放。
五
城市与乡村,让一对寂寞的灵魂,在差别中找到聊天的乐趣。
城市的天空,有着乡村体验不到的喧嚣,而乡村的天空,有着城市不曾体验到的宁静。
这样的交流,就像玩蹦极一样刺激、新鲜。
王胜男说,好久好久没有体验乡村那种原生态生活了,也许,重新体验一次,更懂得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陈晓晓说,春天花会开,我还是在等待,等待着回城市来,这样的生活,很不方便,况且我也累了。
城市和农村,一条公路连着两头。
陈晓晓没有邀请王胜男去他工作所在的工地,那里的环境惨不忍睹,不适合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体验,而王胜男所在的城市,王胜男一直感觉自己是路人,所以也没有欢迎陈晓晓来的理由。
但是,在他们的心中,就没有盼望吗?
陈晓晓没有说,王胜男没有说,他们在电话里说的,都是期望外的事情,就如拉在手里飘在天空的风筝,还可以飞得多高,只有拉的人知道。
在他们心里,其实都想知道,风筝还能飞多高。
六
问题是,谁愿意做那只风筝。
爱情里,很多时候,做风筝的那只,往往是被动的那种。所以,很多人,往往都是用守势来对待爱情,以求处于有利境地。
王胜男没有从爱情角度来看待陈晓晓,她在想,乡村的天空是不是很蓝,她一定要去体验。她很勇敢,因为她不想爱情。
陈晓晓想到了爱情,但是,他看不到爱情的希望,因为爱情在他看来,就如天边的星星一样渺茫,看得见却摸不着,他很犹豫,这不像他的性格。
王胜男来了,在陈晓晓工作的小镇,满是灰尘满是山的地方,出现了,陈晓晓看到了希望,好像自己还没被太阳晒得眼冒金星吧。
确实是王胜男来了,她说要来体验乡村的原生态,真的来了。
其实,乡村的原生态,也正在被开发所破坏。但这点,不是陈晓晓关心的,他关心的是,乡村因为开发,与城市有了连接的关系,要不王胜男也就不来了。
带着王胜男看星星看月亮,看原生态,吃原生态,王胜男一个劲地赞好,叹城市的天空污染太重。陈晓晓的心里有了一些安慰,其实,城市是他向往的地方,仅仅是为了女人,也不仅仅是为了女人。
陈晓晓在王胜男的眼里,看到了不一样的光芒。
七
城市与乡村的距离,还是蛮大的,不由你不相信。
在乡村,你可以穿着邋邋遢遢出门,大声放歌,当个疯子都可以,但是在(
·我的心曾经破碎过(12-12)
·牙疼不是病(12-12)
·死后才相爱(12-12)
·领导的口味(12-12)
·当一回小偷(12-12)
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