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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的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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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十月,对常昭夫来说总是灰蒙蒙的。而且他穿的是灰色的夹克衫,灰色的牛仔裤,灰色的袜子,差点连皮鞋都是灰色的了。天气也常阴得很重,天上总是灰的。他走在街上,黑阴的天上飘下了雪点似的东西。常昭夫很惊讶,他以为下雪了,但仔细一看,却不是雪花。旁边的行人也惊诧于现在这么早就下雪了。一人大声喊:“这哪是下雪呀,是谁烧东西落下来的灰!”

这句话触动了常昭夫,他的十月是灰色的。夜色中,他彳亍在郊外的月光中。他住在郊区,城乡结合部。骑了自行车不到五分钟可到郊外。一大片麦田,加上寒冷的月光,蛐蛐的鸣声,使他更加觉得寂寞与无奈,还有孤独。

九月底,常昭夫失了一次恋。这次失恋对他打击太大了,以至于他似乎都接受不了这会是事实。有一种阴阳浴,就是一会儿用凉水洗澡,一会儿用热水洗澡。张小蕾对他的爱就是一种阴阳爱,一会儿热,一会儿冷,把他折磨得几乎要发狂了。张小蕾先是忽然喜欢上了他,使他受宠若惊;忽而又疏远了他,使他措手不及;忽而又爱上了他,使他欣喜若狂;忽而又离开了他,使他晴天霹雳。最后,他终于忍受不了这种折磨,怀着极大的痛苦,放弃了张小蕾。后来,他在给一个朋友的信中这样写道:前不久,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小我五岁,我就像殷纣王喜欢妲己一样喜欢上了她。后来,我放弃了她,因为她懒、她馋、她脏。虽然放弃她,是一个痛苦的选择,犹如在我的脚底拔掉一根刺一样,虽然剔除的是有害的东西,但还是很疼的。常昭夫为张小蕾付出的很多很多。他住着很好的房子,地理位置也好,房东也不错,因为他喜欢张小蕾,而搬了家。搬家是一个不明智的选择。搬一次家,直接的经济损失是很可观的。搬家后的第二天,张小蕾便离他而去,他落得个人财两空。这样的打击足使他能把张小蕾碎尸万段。搬了新居,换了一个环境,心情理应好一点了吧,但常昭夫依然无法把自己从痛苦中拔出来。新居偏于市郊,冷清。他感觉到自己犹如得罪了权臣的朝廷命官一样,被贬到了很偏远的小县。白居易不是有琵琶行吗?其中写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但是他跟谁是天涯沦落人呢?没有。紧接着,白居易又写道:……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这些,都写出了常昭夫的心声。好的一点,在这个很不干净的民村中,他所住的这个院子确实很干净的,而且对面住了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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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昭夫刚搬来时,就见到过这个女孩,穿着一条牛仔裤,红上衣,短发,圆脸,白皙的肤色。不几天,便跟这个女孩搭上了话,才知道她叫郑红妮,是铜川地区人。他觉得自己是否跟郑红妮有缘分,自己本不想搬家,却认识了张小蕾,从而事实逼他不得不搬家。张小蕾的使命完成了,走了,却又认识了郑红妮。

常昭夫心中稍微有点慰藉了,很快,他便喜欢上了这个院子。

很快,常昭夫发现了郑红妮虽然年龄不太大,但却很显老练——但不成熟。成熟是一种修养的表现,老练是一种不单纯的表现。她有着很多的家具,是自己所无法比的。人说,男子不得便,便在天下转;女子不得便,便吃情人的饭。他猜想郑红妮肯定有情人,不然,凭着她自己的工资,怎么能够过得那么富足的生活?

十月份,对常昭夫来说,是灰色的。

在一个阴雨灰灰的下午,常昭夫照例拖着疲惫的身子下班回来了。上了班,他盼下班;下了班,他又盼上班。他怀着希望盼下班,莫名其妙的兴奋,下班后又是很空虚寂寞;又怀着希望盼上班,一切照旧,又是失望空虚。他的生活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回来了?”郑红妮站在自己门口,脸上绽着很好看的笑容。

“回来了!”他回答着。常昭夫忽而觉得自己的兴奋又有根有据了。郑红妮平平淡淡的问候,在常昭夫心中就像一潭死水中扔了一块巨石一样,激起了千万层涟漪。

郑红妮长得比张小蕾排场,常昭夫想。而且他觉得要跟郑红妮交往下去。而且,郑红妮的出现,给他平淡的生活中加了一些调料,给他单调的生活平添了一些色彩。他觉得郑红妮的笑是极灿烂的,就像月季花,不,或者像茶花吧。

吃完饭后,郑红妮来了,姗姗地轻盈地走来。常昭夫并不心跳加快招呼。常昭夫的心也定下来,也只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而且在此后的日子里,常昭夫确实就发现郑红妮的确有情人,时不时的有男人在她这儿过夜,这对常昭夫来说是个莫大的伤害,他觉得跟郑红妮交朋友本身是自己的一个耻辱。如果上床,那就更降低了自己的人格。有时觉得郑红妮也挺可怜的,有时并不是她坏,而是那些臭男人坏,但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假如她能自尊一点,也不至于让那些臭男人去占她的便宜,或许她的业余爱好就是这个,或许她就是以此来谋生的,都不得而知。

“还是离她远一点好!”常昭夫想着。李云也对他说过:“昭夫,你对她沾染不得,不然可就毁了你!”李云是常昭夫的好友,也是同事,他的话说得有根有据,常昭夫觉得确实如此。

十月十八日夜,天气阴得像要有一场暴雨来临,乌云很沉重地压在房顶。常昭夫坐在屋里看书,就听有人敲门,他开了门,郑红妮打扮得很入时地进来了,脸上绽放着不好意思的微笑。

“噢,晚上打扮这么漂亮干啥去呀?”常昭夫把她让进来玩笑说。

“漂亮啥呢漂亮?李云约我晚上去跳舞,我说是你不去,我也不去。他一会儿就来了,咱一块儿去好吗?”

“行,没问题!”常昭夫是个舞迷,当然很高兴。

红妮掏出一盒红塔山,递给常昭夫一根,自己点燃一根。

“哦,抽这么高档的烟呀!”常昭夫对于红妮的抽烟并不感到新鲜,早在初识时就没有为她抽烟惊讶过。

郑红妮很亲切地坐在常昭夫的身边,并不时顽皮地给常昭夫脸上喷烟,常昭夫也给郑红妮脸上喷烟。

“昭哥,不要这样嘛,我求求你啦!”郑红妮很肉麻地说。

常昭夫便不去逗她,但郑红妮却希望他继续逗她,常昭夫不逗她,她便觉得这个书呆子确实没有意思。

郑红妮抽完了一根烟,站起来说:“昭哥,我先去睡觉了,一会儿李云来了,再叫我起来!”

“我也睡!”

“那走吧!”郑红妮倒很大方地邀请常昭夫去她那儿睡觉。

“我不敢!”常昭夫本意是说他睡在自己屋里,不料红妮却误以为他要跟了她去睡觉,所以常昭夫假意懦怯地说。

郑红妮回去了。常昭夫依然看他的书。

十分钟后,郑红妮敲了门,站在门口对常昭夫说:“昭哥,我瞌睡了,不去跳舞了。一会儿李云来,你们去,就不要叫我了!”说完,兴高采烈地给常昭夫了一个飞吻,走了。

常昭夫跟出来,见郑红妮推开她的门,进去了。忽然,他分明清清楚楚地看见有个男人坐在她的屋里。

“流氓!”常昭夫心中骂道,“她原来是有男人来呀!难怪不去跳舞了呀!”常昭夫心中忽然一阵酸,虽然他知道自己和郑红妮不是一条道上的人,自己不爱她,自己也不能爱她,但总是在不自主地吃着她的醋。郑红妮太不在乎我常昭夫了嘛。他为自己的可怜而叹息,于是更是气愤了郑红妮。

他呆呆地站在门口,心不在焉地看着对面。不一会儿,郑红妮屋里的灯灭了。

完了,郑红妮无可救药了。常昭夫惨淡地想。

常昭夫独自走在街上散步。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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