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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的意思)


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1、嗨,林放

我有多久没有见过林放了呢?

从2010年夏天开始算的话,那么是将近三年的时间。

堆糖,美好生活研究所

三年,我们不打电话,不聊QQ,不见面,没有中间传话的朋友,我对他的所有了解只是他偶尔变化的QQ签名和说说。

他是个很保护内心的人,也可能是害怕暴露自己的内心,相较那些喝杯奶茶都要拍照传上网的人,他古板得像个生活在山顶洞时代的中年人。

可他又不是中年人,至少我闭上眼睛无法想象他谢顶又大肚腩的样子。在我心里,他是永远二十岁的少年郎,眼神发亮,有不笑也自然上扬的唇线,又落拓又英俊的样子。

他在我心里,是颗熠熠发光的星球。

所以四年之后在上海黄浦江边再次看到林放时,我一下就把他认了出来。他穿着细条纹的衬衫,袖子挽到手肘,左手戴着Nomos手表,右手手背上有个小小的圆形图腾文身。我看到他的时候,他正露着白色的牙齿对一个仰脸望他的小孩微笑。

我没有开口叫他,只是站在原地望着他的方向,心里想着如果他没有发现我,那么就当没有这次遇见。

十秒后林放的目光转向我,然后笔直地朝我走来谢天谢地,那个小孩不是他的女儿,发胖的妈妈抱起自己的孩子走向了相反的方向。

宁瑶。他笑着叫我的名字,唇齿间的气流带动出悦耳的声音。

嗨,林放。我歪头,微笑,终于有机会露出我练习了几百遍的笑容。

2、你怎么不抓紧时间呀

十年前的春天,我在A大读大一。一米七○的瘦高个,平胸,戴一副镜片超厚的近视眼镜,穿着打扮遗留着高中时代的稚气痕迹,衣柜里至少有一半衣服都有蝴蝶结或者小花边元素不是我有公主病,而是我妈心里的宁瑶仍然停留在扎着两只小辫蹦蹦跳跳的年纪,太成熟的衣服不适合我。

上大学是我长到十八岁,第一次离开家门开始独自生活。我妈一度担心得恨不得到A大对面的小区买个房子来陪我读书,被我好说歹说才掐灭了这个可怕的念头。

拜托,我好不容易才获得自由,怎么会允许它这么快就消失?

何况我在A大的女生寝室里过得风生水起、逍遥自在,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室友都很好相处,她们都说我很可爱又有安全感,四个人里有两个,在我爬高帮她们放行李和拿杂物时告白说如果你是男生我就做你女朋友啦。

唯一的遗憾放,他从一家二手书店出来,一个人。

狭路相逢,打了个不可避免的照面,我呼吸又开始紊乱,但好像和过去的不良经验相比已正常许多。

我当时不确定林放是否还记得我,但他回头频频看我的动作让我手足无措。

看,看什么看!我很弱地小声抗议。

林放应该是听到了,因为他突然轻咳了两声,郑重地回头看着我说:同学,你的衣服,好像穿反了。

我瞬间就燃烧了,脸热得快要爆炸。

如果当时可以选择的话,我还真情愿爆炸算了,那么就不用像个傻瓜一样窘得无地自容。

5、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

回学校的路是一样的,我抱着碗还在懊恼自己穿着满是反面线头的外套就这么招摇地过了一个上午,而林放背着书包、捧着奶茶走在我身边。

他瞄到包装袋上月亮湾的店名,有些自来熟地问我:你刚才是不是也在那家店?有没有看到我和一个女生吵架?

我点点头:是你女朋友吧,你抠门得不肯在她生日时送花。

这怎么是抠门呢?林放如受不白之冤地反问,过了一会儿他又小声问,对你们女生来说,过生日时送花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吗?没等我回答又道,可是我觉得抱着一束花走在路上的男生看起来都特别蠢。两个人在一起,快乐不快乐,是需要特定的物质符号向别人证明的吗?

我歪着头想了想说:重点应该不是花,而是心意吧。而且大多数女生都还是喜欢自己的恋人向所有人证明他对她的深情的。

虚荣。肤浅。林放为此下定义。

男生个个都喜欢美女,难道就不虚荣和肤浅了吗?我回击道,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学校近在咫尺,前面路口就是男

6、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

大学和高中最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你可以拼装组合自己的生活,选择你喜欢的重心,而不是千篇一律,除了上课还是上课。

所以就算是同一所学校的同班同学也可能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拿我们寝室四个女生来说,小麦掌握了老师点名的规律后就逃了所有能逃的课去做兼职赚钱;欢欢不上早上第一节的课,其他逢课必到但是从不听讲,总是坐最后一排看漫画;最漂亮的一欣则是把所有的时间和热情都投入到了爱情里,坐在电脑前看韩剧时也不忘织围巾,因为她说秋天过后很快就要冬天了,她来自热带城市的男朋友扛不住亚热带的湿冷冬天。

我算最正常也是最乏味的吧,该上的课都去上,可以逃的课也逃得无怨无悔,课余时间大多扔在图书馆和网络论坛里,写一些没什么人看的侦探小说,因为起了一个中性化的笔名所以总被人怀疑是伪娘。

林放在知道我就是那个非著名侦探写手的真身时,惊讶得下巴差点掉下来。他说:哇,宁大师,你真是太让我惊讶了,你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吗?

我和蔼地呵呵笑着说:大师的世界你们凡夫俗子怎么会懂呢?其实我当时多想告诉他,他不知道的关于我的事情还有许多许多,而其中最重要的一件就是我喜欢你。

7、单身女青年

我和林放真正熟悉起来是因为我们都喜欢泡校图书馆的同一间阅览室,隔三差五就在同层的热水间碰面,当然有时候地点也会换成厕所门口。一开始只是打个招呼的普通交情,但后来发现我们竟然喜欢同一位日本推理作家,借阅记录高度相同,顿时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

我帮他占了两次座,他帮我重装了一次电脑系统之后,我们的朋友关系算是奠定下了良好的基础。

那年秋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林放邀请我参加一个饭局。我去了之后才知道其实是他给小桃办的庆功宴小桃代表学校在外面参加一个舞蹈比赛,很争气地捧了一个第一名的奖杯回来。

林放的组织能力有些差,分类归纳能力也很弱,不然也不会邀请了一桌八竿子打不着的几拨人,互相之间连名字都很少听过。那天因为是周末,酒店上菜特别慢,在漫长的等菜上桌的过程里就出现了尴尬的冷场。

我去得有点晚,推门进去的时候一桌子的人抬头看我,林放像是如蒙大赦,将我视作打破冷场的关键,拖着我的胳膊说:给大家介绍一个单身女青年,大二经管系的宁瑶,才女,文青。

我窘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当时就扭头就走。可是小桃拉住了我的手,领我到她身边的空位坐下说:你就是宁瑶啊,我常常听林放提起你。

是嘛,他肯定没什么好话,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笑着,眼神有些涣散,看不清对面都坐了些什么人,只知道林放坐在小桃的隔壁,和我隔了一个空位,刚好是我视觉的死角。

我要看林放,就必须经过小桃略施薄粉的漂亮脸孔。而我也在那时才突然意识到,原来我和大多数男生会喜欢的女生根本是两类人。

如果小桃是万众追捧的女神,那么我就是转眼即忘的路人甲吧。她穿低胸的青绿色吊带裙,荧光黄的长袖薄毛线开衫,手腕上缠了好几圈红石榴石的手链,脸上画着男生看不出的那种淡妆,眼线很细,所以不显夸张,反而将她眼睛的优点凸显。

而我呢?纯粹就还是孩子的样子,齐肩发,齐刘海,荷叶边的粉红格子衬衫,厚眼镜让我的眼神看起来总是呆呆的。

那天饭局散得很早,和小桃玩得好的三四个人约着去KTV,我借口还有事就先走了。

夜晚的A大校园很安静,三三两两的行人,多半是成双成对的学生恋人,背着书包、拉着手。

妈妈的电话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很欢快地叫着我囡囡,和我说着家里的新鲜事,爸爸在旁边抢着话筒说:到我了,到我了!

我是他们的独女,他们的心肝宝贝,他们生命的唯一,可是我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个打扮土气的宅女而已。

那一瞬间我挺沮丧的,有种感觉,自己之前的十八年好像都白活了。

8、好久没看到你

我不再日日泡图书馆了,和欢欢上自习提高学习效率,向小麦谋了份兼职,赚来的零花钱就在空闲时间约一欣逛街买东西打扮自己。

我丢了框镜换了隐形,还备着一副棕色的美瞳片,学会打粉底和刷睫毛,不过眼线画得还是很糟糕,后来干脆就放弃了。

当我觉得镜子里的自己脱离了土气的范畴之后,我又开始频繁出现在图书馆里,然后意料中又看到了林放。

他好像有点颓丧,精神不好,站在图书馆四楼天台外抽烟。

我;可是当所有一切成真时我只能哭着说:谢谢你林放,可是对不起时间到了,我们要说再见了。

13、带着爱他的心

我们本来是可以在一起的,如果我还有个弟弟或者妹妹,如果我的爸爸他没有摔坏腰的话。

可现实是我没有弟弟或者妹妹,而我研究生一年级时最疼爱我的爸爸为了多赚一笔加班费,在修理坏掉的电缆杆时从架子上摔了下来,从此没办法再站起来。

他再也不和妈妈抢电话了,而妈妈每次都霸占着一个多小时的通话时间表达着同一个意思:毕业了就快回家吧,爸爸妈妈都很需要你,很想念你。

我是想留在上海的,不管我和林放有没有可能。我在这里生活了六年,生活习惯和饮食口味都变得更像是上海人,这里还有我喜欢的街道和同学,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只要还在上海,我就有可能会见到林放。

我读研是因为林放,当时同时有一份薪水优厚的外资公司OFFER和保研通知放在我面前,我选了保研,因为可以留在上海。

我化妆、戴隐形、学习穿衣打扮是因为林放,因为都说男生是视觉动物,我漂亮多一分,他喜欢我的可能性就大一点。

我泡图书馆是因为林放,因为隔壁寝室的女生有次随意提起说宁瑶,你上次指给我看说长得不错的男生我常常在四楼左手边那间阅览室看到他哎。

甚至我开始写侦探小说也是因为林放,我查过他的所有借阅记录,发现他看过的书只有两类,一类是专业书,另一类就是侦探小说。我用了三个月时间看了所有他看过的侦探小说,然后尝试给他最常买的杂志投稿。

我的运气还不错,第三次投稿文章就见刊了。我还在杂志论坛注册马甲发自己的文章,装粉丝说好喜欢这个人的文章哦,把所有和我有关的帖子顶在首页,然后常上那个论坛潜水的林放就真的记住了我的名字。

林放以为他是偶然才发现我写侦探小说的事的,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我在林放面前消失的那段时间里和小桃依然保持联系,她向我透露有个男生追了她很久,很狂热,又抱怨林放不如他体贴。我状若公正地说:恋爱就没把你放在眼里的男生以后结婚该会是什么样啊你那么漂亮,谁要做你男朋友还不赶紧捧手里好好护着?

小桃发分手短信时我 就在她身边,她在犹豫要不要见面说清楚,短信显得太冷漠和草率。我对她说:这样才显示你的决心,免得他死缠烂打,影响你和现任男友的感情。

嘿,那短信的草稿都是我打的,言简意赅,字字见血封喉。

那天晚上去和林放打篮球之前,我刚刚接到妈妈的电话。爸爸的二次手术结束,情况没有朝更坏的方向发展,但是也没有变得更好,确认了以后几十年都没有办法站起来的事实。

我哭得满脸都是眼泪不是因为林放还没开始爱我,而是我知道自己没有可能像以前那样继续如影子般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望着他守着他了。

能看到也是一种希望,谁知道新一天的阳光洒下来时,他会不会昏头昏脑地爱上我呢?可是毕业后我必须回家照顾父母,林放生在上海,长在上海,有一份稳定的编制内工作,这里有他的亲戚同事和人脉,他怎么离开?

所以我只能一个人离开,带着爱他的心。

14、无法割舍

多古怪的故事,我没有时间爱他了,他却说他之前都错了,原来他也是喜欢我的。

可我又知道,这种刚刚萌芽的喜欢不足以让他抛弃所有和我回家乡。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成年人的爱情再纯粹都要掂量,再掂量。

这倒未必是成年人的丑恶,而是我们在初探了世界和生命的真相之后才明白人生而为人,背负的责任和义务有那么那么多。

如果人生是一罐曲奇饼干,那么爱情就是其中形状最诱人的一块,但未必好吃,也不代表了全部。它只是一盒子饼干里的其中一块,甚至丢了可以再补,没有也就没有了,但亲情永远无法割舍。

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哪怕我曾经那么费尽心思地爱过林放。

15、铭记一辈子

2013年春天,我在黄浦江边又看到了林放。就像十年前我在两次真正的偶遇后制造的无数次偶遇一样,这次也不算真的偶遇。

我悄悄关注了他的微博,看到他最新的签到刚好是在酒店附近的外滩,抱着赌一把的心情打的特意赶过来。

林放还是我记忆里的样子,温润如玉,美好得恰到好处。而他在看到我的第一时间就对我露出笑容这件事,更是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和安慰。

路边的梧桐树梢冒着毛茸茸的绿色嫩芽,黄浦江边游人如织,蓝色的天际飘摇着几只色彩缤纷的风筝。

我和林放在露天的咖啡馆坐下,喝着微苦的咖啡,慢慢叙说三年来的工作和生活。他升职加薪、买房买车,又有了新女友,婚期定在今年秋天。他甚至神情温和平静地说:如果有空的话,希望你能来参加。

久别重逢后的林放看起来比以前更平和,他好像不恨我了,当然也不再有爱。

也对,如果他还对我有爱,如果他对当初还耿耿于怀,他怎么能在看到我的第一秒就笑得那么好看呢?

当年他以为我耍了他,让他喜欢上我,又狠心离开,而三年后的重逢,我还是没有提爸爸的事,没有提那些所谓的苦衷,因为早已毫无意义。

其实那时我毕业林放甚至不愿再见我最后一面,我在车站哭得泣不成声时很想打电话告诉他:有一个人愿意蛰伏六年时间去耍一个人,这样的情谊其实也不简单了但最后电话没拨,我擦干眼泪提着行李上了火车,独自与这个城市和我的初恋告别。

如果他自己无法想明白这件事,我自然也没有必要挑明。

重逢只是两条直线的偶尔交汇,分离才是永恒的主题。

当夕阳在西边的楼宇上方摇摇欲坠时,我起身告别,但在林放向我伸出手时请求了一个拥抱,就像三年前我请求一场假装的恋爱一样。

林放愣了愣,很大方地张开手臂。或许他以为只是一个客套的肢体动作,而我却将自己的脸孔深深埋入他的胸怀,然后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又迅速抽离了。

林放再见。我转身告别,来不及看他最后一个表情就让自己淹没于茫茫人海。

我曾费尽心思敲开一个人的心门,只在门口张望了一下风景就走开了。他痛苦了一阵子,而我却可能铭记这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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