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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的花瓣湿淋淋 少妇自述一次树林里的艳遇


贝克汉姆拍一生最大胆广告 与娇妻演电梯艳遇

  电梯里的花瓣湿淋淋 少妇自述一次树林里的艳遇

  树林里、电梯中,偶尔总会出现那么几次邂逅,完美的艳遇是什么?

结婚前一天,她亲眼目睹男友和他的准大嫂在办公室

  在叙述中,她一再地把脸侧过去,看着咖啡厅大玻璃窗外的夜色。她对着玻璃映衬出的自己微笑,她仿佛随时会流下眼泪,最早以为她是个沉溺在烟酒里的女子,可是她不是。她的外表异常的素,是纯白的。她对我说,她曾经关于爱情的种种幻想,在这个成人的世界里被证明全部是错误的。尤其是在谈恋爱的时候,不要以为你对别人好,你很耐心,很隐忍,别人就会不欺负你,根本不是这样的。白天,我的身份是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白领。晚上,我变成了一个夜夜激情的淫荡女人。我知道,频繁地换男友让我的名声变得很坏,但这又有什么关系。

  前两天,我去了一间很出名的酒吧,在昏黄的灯光下有人在接吻,有人随着迷幻的电子音乐疯狂地扭动着身体。我看见戴眼镜的文弱书生、假装成熟的黄毛少年、背着妻子出来偷情的中年男人、大腹便便的公司老板以及浑身长毛的外国男子,我知道穿着露脐装的我身体柔软,目光迷离,他们看着我的眼神像觅食的猫,带着试探与饥渴。黑暗的舞池里情人们拥抱在一起,空气中漂浮着灰尘和情欲的味道。

  喝完第三杯威士忌苏打后,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的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了我的手指上。他是那家酒吧乐队的年轻吉他手,低头时,长长的头发就遮住了眼睛。中场休息时,他曾放下吉他走过来和我攀谈,,他的身上散发着初次猎艳才有的紧张与兴奋,用油滑的北京腔调讲着也许练习过许久的黄色笑话,我知道这是个渴望艳遇的男人,我听见他说跟我走,我有一张唱片送给你,在家里。我对他暧昧地笑着,仿佛在给他不圆熟的搭讪技巧打气,而事实是当时的我只是不想回到空荡荡的家,只要可以带给我短暂的温暖,我就会跟他走,这个他是谁并不重要。

  大街上空荡荡的,只有梧桐的枯叶在夜风里回旋。天气已经越来越冷。我们沿着冷清的马路走到黑暗的楼群,在他租住的简陋阁楼里,我们都知道即将要发生什么,我随手捡起掉在地上的杂志,慢慢地翻着,隔音不好的小屋里可以听见他在浴室里洗澡,欢快地吹着口哨。意识渐渐迷糊中,感觉到一个陌生的男人从背后莽撞地抱住了我,我的身体反射般地为之一震,听见他不断地低声唤着宝贝一个半小时后,我重新穿好衣服,打开房门的一瞬间,我们还不知道彼此的姓名,心里并没有丝毫的留恋。

  我很清楚地知道,我和他不会再联系,这个激情时说爱我的男人,完事后立即沉沉入睡的男人,与那些曾经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们一样,用下半身思考,他们对我的兴趣只是局限与我的身体,只是我的一夜情人小时候的我是个非常乖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事情是考试,我总是考得非常好,好得连老师都懒得表扬我了。

  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庭,我的爷爷曾是名立下赫赫战功的将军,同样做军官的父母为了将我教育成一个淑女,要求我从认字开始就背诵了几百首古诗词,4岁开始学习芭蕾舞和小提琴,我的白球鞋永远是同学中最白的,衬衣的每一个扣子都要系好,笑的时候不能露出超过6颗牙齿,从小家里为我立下的许多规矩确实帮了我,教会了我如何在成年后拥有许多现代人所不具备的高贵气质。  早在幼儿园的时候,许多人就说我是一个天才儿童:我比别的孩子会写好多的字,我会用加法做减法,会用加法做乘法,会背英文字母,会唱简谱,会在纸上画钢琴的黑白键,会自编歌曲打发漫长的时光。这几乎都是自己学会的。不仅如此,当时的我还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小孩。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理想发生了极大的冲突,因为我不知道长大了当歌唱家好还是当舞蹈家好。后来我终于忍痛舍弃了当歌唱家的梦想,因为当舞蹈家可以穿金光闪闪的大长裙。但事实是,我既不唱歌,也不跳舞,因为我爸妈希望我成为更加优秀的人,用头脑而不只是用嗓子和四肢。

  那么多女孩子有那么多种方式挥霍青春,但我不可以。在北京一所著名大学里,和所有18岁的入校新生不一样,我要拿最高的奖学金,进入全球五十强的企业里做白领,过一种精致而又高尚的生活。我是那种最好的学生之一:每晚在图书馆里看看书,或到实验室做一整天的实验,一有时间就对着录音机练习口语。我不会和周围平庸的小男生谈恋爱来浪费自己的时间,毕业后就结婚从此庸庸碌碌地随便过完自己的一生。但我心里明白,自己想得到更多。

  我的家庭教育和我所读的书让我越来越深地认定:我要拥有最完美的生活和爱情。曾经那么多次坚决地拒绝了身边一个又一个男孩儿的追求,我用礼貌的措词来拒绝他们的爱慕,无非是掩饰自己内心的欲望和对平淡生活的蔑视。后来,我遇到了一个人,他是一名优秀的商人。商人没什么可奇怪的,不幸的是我爱上了他。爱上一个人也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但我的生活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最早知道他是看过他写的一本书。在书店里,那本颇有建树的经济类文章的合集被放在畅销书的书架上,卖到几度脱销。与现如今的流行小说不同,那本书装帧得很简单,在书的扉页上有作者的一张照片,穿着牛仔裤的他背朝大海,一只手臂扶着身旁的栏杆,温和淡然地笑着。那年我22岁,在北京一家外企做亚洲区的营销主管助理。他34岁,是一位曾留学美国攻读经济学博士的成功商人,他就是陈。

  后来我在一本书上看到,女人对第一次占有她的人往往一辈子都无法拒绝,这也就是男人喜欢找处女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就像是专门说给我听的。女人总得付出她的第一次,可是谁能给女人一个安全的保证?保证拿走自己第一次的这个男人永不变心呢?两年前,一次公司总部的培训中,我看见了被总公司邀请的陈,他的演讲很精彩,流利的英文,是标准的英式发音。从掌声中走下台的他坐在我的身边,干净的手指优雅的交握着,这个英俊的男人,脸上可以随时转换柔情和冷淡的表情,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控制中。你好!他礼貌地和我打招呼,声音低沉富有磁性。

  你好!我回答。除了少数几个人的发言,大多数的报告都是冗长无趣的,4个小时下来,所有的人都闷闷欲睡。很无聊吧?看着我的眼睛几乎已经闭上,他温和的声音从耳边响起。是。我窘迫地睁开眼睛,回答道。真想上前把那个叨叨不停的胖子一拳打倒!他笑着露出孩子气的神情转向我:我带你一起逃走,好不好?不得不承认,陈是非常成熟的,正如同他对自己自信的评价,每一个细节都像是被设计过的,这样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很高的教育经历,有傲人的资产和英俊温情的面孔,不会有女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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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里的艳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