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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吻


她是香港第一美人,初吻献给天王刘德华,为报恩嫁给残疾老公

题头:你将我带上那条路,站到那个孤单的舞台上,然后自己先离开了,你真的很残忍。

)的下摆在风里翻飞,像蝴蝶一样,纯粹美好到让人有落泪的冲动。

那天的演出十分成功,当余希薇从琴凳上站起,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她一手扶着琴键向台下的上千听众鞠躬谢礼,侧过头时看到宋玉笙站在红色的幕布后看着余希薇微笑,灯光从他面前打过,却将他掩在阴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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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宋玉笙告诉余希薇,那是他听过的最好听的一次演奏,那天看到她在台上谢幕,看着所有灯光打在她身上的模样,他就决定将来有一天也要站在那里,接受更热烈的掌声,更重要的是,他要在那里为余希薇演奏一次。

为什么会这样想?余希薇问。

因为我看到你站在台上很孤单,你在笑,但还是看起来很孤单。如果我能站在上面演奏,你来听,也许你能开心。

事实证明,他后来做到了。

宋玉笙比余希薇小三岁,那年的他还只是一个高三的学生,也曾是个琴童,不过那都是母亲一相情愿的强行命令所致。

一周后,余希薇成为了宋玉笙的钢琴家教老师,她在A大音乐学院的资本加上一些本市比赛的成绩,让这一切变得顺利。宋妈妈亲自来学校找余希薇,开出价格不菲的费用,她欣然接受。

当余希薇第一次去宋家上课时,她站在宋家别墅的大门外有些惊呆了,那是一所漂亮而华丽的白色别墅,院内种着美丽的郁金香,宋玉笙从白色的台阶上走下来迎接余希薇。

希薇,以后就请你多多指教了。宋玉笙笑着冲余希薇开口。

宋玉笙,按道理你应该叫余希薇老师,老师。余希薇用手指轻弹他的额头,一派认真的提醒。

你看起来那么小,跟我的同学一样,说出去也没人信的。宋玉笙笑着反驳,带着些傲慢。

竟敢取笑老师,那今天就练李斯特的曲子。余希薇装模作样地抬起下巴故扮严肃,但脸上却已经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

宋玉笙就是这样一个人,像是自带着某种神奇的力量,能让人不自觉地露出笑容。

宋玉笙是个很聪明的学生,而且很有灵性,他对音乐的领悟能力甚至连余希薇都远不能及,只是从前他只将钢琴当作是他母亲强加在他身上的一种责任,从未认真而已。

宋玉笙,你其实对钢琴很有天赋,为什么就是不认真呢。余希薇问他。

因为我讨厌别人将东西强加给我,我喜欢的,想要的,我就一定能得到,我不想的,谁强求都没有用。说这句话的时候,宋玉笙真的非常傲慢,用余希薇的话来讲就是鼻孔看人,年少轻狂到自负。

你太自大了,这样不好,要谦卑,就算心里再不愿意不高兴,也要面露笑容,要微笑。

为什么?

因为,微笑永远是最好的伪装,只要在微笑,别人就永远都不能触及你的喜怒哀乐,想要成为大师,你就要这样。

我没想要成为大师,我不稀罕,除非你要我陪你一起。

我想。

好,那我就陪你。

你将我带上那条路,站到那个孤单的舞台上,然后自己先离开了,你真的很残忍。

仲夏时节,A市迎来一场酷热,所有人都躲在室内不愿离开,宋玉笙打电话到宿舍,告诉余希薇下午不要去宋家,余希薇以为他另有安排取消了今天的课程,就应声接受。

一个小时后,宋玉笙却满头大汗地出现在余希薇的宿舍楼下,余希薇穿着拖鞋下楼,他笑着开口,说:希薇,我们去学校的琴室上课。

我是家教,本来应该去你家给你上课的。

外面热,万一你中暑怎么办,我来找你就好了。

真是够笨的。余希薇将纸巾递给他,看着他晒得有些发红的脸有些心疼。

你就是应该被我护着的,照顾着的。宋玉笙笑着拍拍胸口,认真而轻狂得不容拒绝。

宋玉笙成了A大音乐琴室的常客,每天放学后他穿越小半个A市到A大来见余希薇,陪她一起吃食堂,然后练琴,直到暑假开始,为了下一个学期昂贵的费用余希薇不得不开始打一份工,每天去一家咖啡厅弹奏。

而当余希薇上班的时候,却发现,宋玉笙穿着黑白的服务生服装出现在她面前,笑得有些得意。

整个暑期,宋玉笙都在辛苦地打着这份工,余希薇劝他还是不要来了,他不缺这份收入,但他却坚持,他说希望能天天看到她,听到这样的回复,她不由得有些耳热。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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