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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的可乐(初恋的饮料)


创新 可口可乐将占据你生活的所有,漂亮衣服,时尚的鞋,还有酒

  很多时候我已经不大相信记忆这个东西了。

搞事情 可口可乐居然开始卖酒了

  比如我清晰无比地记得,那个清晨下着静默的雨,我坐了很长时间的巴士去找乐言。我还记得许多雨水汹涌不停冲刷的车窗,像一张泪水纵横的脸。我透过它,看见大团朦胧的灰色和苍绿掠过,整个城市抽象起来,空气寒冷。

  关于那天的寒冷,我的记忆如此深刻,以至于在回想的同时,几乎又如当初那般的轻微鼻塞起来。我还记得我的帆布鞋踏在雨里,湿透的脚心一片冰冷。

  所以我想,那应该是发生在秋天里的事情,确信无疑。

  可事实是,在我偶然翻到的夹在旧英汉词典里的相片时,那一天的我穿着细肩带的碎花太阳裙,身边是一些远远近近身着夏装的路人。可能是仍在落雨的缘故,也可能是钉子的摄影技术太过稀松,相片的效果很是糟糕,但即便如此,相片上女孩满脸努力绽放的笑容仍可辨识。

  其实还是有一点甜甜的,那笑容,至少看不出太多哭过的痕迹。

  相片的背后是钉子骨骼清奇的题字:

  立此存照,骤雨初歇的吉凡凡,2003年7月26日。

  你看,记忆这东西有多不牢靠,明明是蝉声绵绵的七月浓夏,我却只记得不合逻辑的清冷。不过我知道仅仅把那清冷归结为那天的大雨是说不过去的,感官印象通常与当事人当时的心情密不可分,就像记不清哪本书里写过的那样,当你怀揣着一把手枪走过熟悉的街道,一切目睹过哪怕千百回的景致都会迥然两样。

  就是这么个道理。

  2003年7月26日,我找到乐言,看着他当着我的面对我说:凡凡,不,吉凡凡,你要知道我电话里说的都是认真的,我们不合适,还是分手的好。灰色的雨水四处弥漫,乐言的脸上有一点不耐烦。

  于是,我怀揣着没来得及打好补丁的心脏,看着我喜欢的夏天,温度一点点地遗失了。

  B

  钉子当时劝我说:吉凡凡你到底喜欢那个人什么啊?不要哭哭啼啼搞得像真的一样。大雨下至酣处,我在乐言学校附近的街心公园,把钉子的一块蓝色护腕哭得满是泪水鼻涕,最后只好丢掉。钉子开始是在劝我的,后来渐渐沉默了,只是给我撑着雨伞,再后来我也终于哭累了。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

  他就是乐言,城市最东边建筑大学的学生,大三了。上一次他来我们学校找老同学打球,这一次他来找我还一罐可乐的人情。

  后来,我们就恋爱了。

  我和乐言的恋爱本身很平凡,吃饭散步笑笑嗔嗔的学生情侣,平凡的甜蜜,平凡的争吵,最后也平凡地分手。甚至理由也那么平凡:乐言上一任女友回来找他,他发现他还是爱那个女孩更多一点。

  对不起,她是我的初恋。乐言这样跟我说,就这么理所当然地结束了整个事件。

  我只好转身离开,没有再说什么。

  C

  2003年7月26日之后的很长时间,季节定格在秋天,记忆里都是落叶萧索,天空倒是晴朗的,但阳光很薄淡。我一直很忧郁。

  我总还是会想起乐言,当我走过与他散步的校园,望着手机上他给我买的绿松石吊坠,甚至,当我握着一罐甜蜜又伤心的可乐,我总会想起他,不由自主地,无可奈何地。

  钉子在昏天黑地地忙着考G考托,他突然奋发图强起来,可是他仍然会尽量陪我吃饭,在食堂的人声鼎沸里一边快速往胃里塞下食物,一边听我不务正业的多愁善感。我知道我多少让人觉得泄气,尤其对于一个斗志昂扬准备出国求学的上进青年而言,我这样的无精打采实在有碍视听。可是,除了钉子,又有谁会陪这个失恋了意兴阑珊的我呢?

  终于有一天,钉子神色有些迟疑地说:凡凡,要不你也跟我一起准备考G考托怎么样?我无精打采地拨着餐盘:干吗?其实可以考虑一下的,先好好考试,然后申请学校,你成绩一直都不错,一定能拿到奖学金的,现在努力一下没准到时候还可以在一个学校呢钉子兀自说得起劲,我不耐烦地打断他:还做同学啊?都做了十几年同学了,你还没烦啊?我不想出国,国外有什么好的。钉子闷闷地扒饭,沉默良久:总比你现在整天这样闲晃着强。几个月了,你说你都干什么了?我忽然火了,我把筷子啪地扣在餐盘上:不要你管!你考你的试好了,我爱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冲出食堂,心里旋即涌出后悔来,开始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钉子是为我好的,他一向如此,我不该这样对他。

  只是,我这样的挫败感和伤心,又要怎么样才好?

  你知道吗?乐言,你也是我的初恋。

  D

  无论怎样时间都还是过去了,无论你快乐着,悲伤着,哭着,笑着,它仍然不动声色地马不停蹄。我终究还是恢复到正常的生活中,抱着课本跑来跑去地换教室上课,怨声载道地咽着食堂饭菜,此外还要开始四处留意着准备找工作。已经是大四,钉子的美国学校联系得七七八八,他自然没有生我的气,他从来不会认真跟我计较。事实证明,我的初恋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时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它抚平了,没有今生今世那么壮烈,一点都没有。

  我差不多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忘记乐言的时候,有天我在家乐福超市遇见了他。还有他的女朋友。女孩很纤细,皮肤很白,跟他从前描述的一样。她在蜜饯货架前仔仔细细地挑选,乐言站在一边脸上有一点熟悉的不耐烦。就在我们目光交汇的刹那,乐言流露出很是复杂的表情,有点惊讶,还有点别的什么。我没有停下,直接与他们交错过去,心里突然还是酸涩起来。

  我找到钉子,说:我看见乐言了。我还是有点难过。钉子沉默一下说:我明天去上海签证,晚上请你吃饭。停一下又说:带喝酒的。我说好啊好啊,你从来不带我喝酒。

  结果还是老样子,我不停地说乐言,钉子静静地听。我们喝了很多啤酒,最后都有点相对泪眼的样子。我有点控制不住:钉子你说我是不是很没出息,可是乐言,他真的是我的初恋。

  那又怎么样?钉子陡然站起身来,他皱起眉毛陌生地凝视我吉凡凡,你也是我的初恋!

  E

  钉子走的时候,我去送他。白色大鸟隆隆起飞的时候,我忽然意识到没有钉子的这一大段空白里,将会有多少莫名的失落。

  钉子总给我打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还是老样子,我们也总还是互相言辞激烈,毫不客气。

  我和钉子并没有在一起。乐言的初恋,我的初恋,钉子的初恋,这些搅在一起总是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弄得明白。好在我和钉子,我们都还有很多时间。因为这一次的恋爱,我们都希望不再有分别,不再说再见。

  现在是2005年最后的秋日,我看着自己2003年仲夏雨中的相片,喝一口冰镇可乐,开始写一封给钉子的长信

那个牌子的茄汁鲭鱼罐头,超市的货架上,仅剩下一瓶。两人同时看见,一同伸手去抢。于是他的手抓住了罐头,她的手抓住了他的手。他抱歉地笑笑,她却红了脸。

  他把罐头递给她:是你的。突然绅士起来。她说:不,你先拿到的,是你的。两个人彼此推让着,直到招来超市的售货员。

  售货员说:等等吧,五分钟后,也许还会有这个牌子的罐头摆上来。那时罐头正好被让到她手里,他说:你先走吧,我再等一会儿。她说好,却不走,陪着他等。两个人开始闲聊,却突然发现,原来他们竟租住在同一个小区!

  爱吃鱼?他问。是的,就像猫呢。后来她认为后面一句显得多余:她像什么,跟他有关吗?这样想着,竟又一次红了脸颊。

  终于没有等来新的罐头。他们并排着往回走,走进小区的大门,她突然说:要不,一起吃吧!方便吗?方便,反正我也是一个人。这样说着,她的脸再次红了:什么叫我也是一个人,你知道他也是一个人吗?

  他们一起吃那瓶罐头。罐头盛在精致的盘子里,他却很少去动。她说:你多吃些,够吃了。他说:你像猫呢,应该多吃点。她的脸又一次红了。她想自己真丢面子,这样的一个男孩,值得她这样?

  那天她相信了一见钟情。

  后来他们常常约会,有时在她那儿,有时在他那儿。他给她做红烧鳗鱼、雪菜黄鱼、五香酥鱼她觉得他们真的变成了两只馋嘴的猫。他们已经很少去超市买鱼罐头了,她突然发现,只要和他在一起,便再也不需要任何鱼罐头。罐头可以保质,但现在,她每天过的都是新鲜的生活。

  有一天他突然要离开这座城市。原因是被公司调派到了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发展业务。她看着他默默地收拾东西,突然想起他们之间好像从来没有说过我爱你之类的话。她努力回忆,发现的确是这样,这样她便有些伤心。她问他:还回来吗?他说:回来啊,不过去一年半而已。她笑了,她想,等他回来吧。等他回来,就趴在他的耳边,大喊一声我爱你。他肯定会被自己的样子吓昏。

  这样想着,她的脸又一次红起来。

  她去送他,在他们相识的那个超市,给他买矿泉水和香烟。经过那个摆茄汁鲭鱼罐头的货架时,他说:你以后又该吃鱼罐头了吧?她笑笑。他拿起一瓶,看了看,说:在这瓶罐头过保质期之前,我就能回来。你还会变着花样烧鱼给我吃吗?当然。他回答。

  她偷偷把那瓶罐头买回来,放在冰箱的保鲜层,每次打开冰箱,都能看见。每天她都会数着他回来的日子,胆战心惊地倒计时。这期间她吃下了很多瓶茄汁鲭鱼罐头,却唯独不敢动冰箱里的那一瓶。

  也通电话,每次都会聊很长时间。每一次她都想说我爱你,可总是在挂断电话之后,才后悔。她想不要紧,还有时间,就一年半而已。这样她就又一次打开冰箱,触摸着那瓶罐头,和心头的某个角落。只剩几天了。她认为幸福正在向她奔来,他却突然打来电话,说不准备回来了。那一刻她天旋地转,眼泪不争气地往外涌。他说:你怎么了?没怎么,为什么不回来?我升职了,并且要结婚了,我打算在这里安家。你有男朋友了吗?她啪的一声把电话挂断,再也没说一个字。

  能责怪他不守承诺吗?能责怪他花心吗?当然不能。后来她终于明白:不管是他的迟钝,还是自己的怯懦,对一个人的暗恋,就像一瓶封闭的罐头,你不打开它,它总会慢慢地过了保质期。

  上个月的某天,母亲给我打来电话:秦博找我了,他还很客气地向我讨要你现在的手机号码,想和你联系,我说记不得你的号码了,他让我仔细想想,明天再打电话给我。闺女,你的手机号码给不给他?你们都是老同学,现在都已经结婚了,人家说话那么客气,如果不给,是不是显得咱有些小气?我沉默了一会,然后说道:不给,有什么坏处?给,有什么好处?大家日子都过得好好的,还是别无事生非了,小气就小气吧,坚决不给!

  母亲听我这么说,原本还犹豫的她一下子态度坚决起来:好的,不给,我就说我年龄大了脑子不好使,记不住了,都是你朝家里打电话,我没有给你打过

  秦博是我大学时候的男朋友,从大一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恋爱,共同走过了四年。他老家是江苏镇江的,而我老家是天津的,我们一起在西安的一所大学读书。毕业的时候,他的父亲托关系,给他在当地找了个公务员的差事。他那里,只是个县级市,我去那里,根本没有办法就业,而他一个人的工资明显养不了一个家。他父母的意思是让他在当地找个同样吃公家饭的女子结婚,一心劝他别瞎折腾了。秦博反复考虑后,觉得我们还是分手比较现实。

  于是,我们抱头痛哭一场后,走上了毕业就失恋的道路。他回他的老家上班,我去北京打工。

  这个月的月初,秦博居然打了我的手机,他居然人在北京。原来,他是辗转通过在北京工作的同学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的,然后给我打电话,邀请我见面,一起吃饭。

  毕竟共同走过四年的青春时光,毕竟曾经相爱过,并且还是那么纯净的初恋,接听电话的时候,虽然我极力克制自己,极力表现得语调很平静,但是,我却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泪水还是流了出来。

  我谎称自己马上要开会,两个小时后再给他回电话。他说:好的,我等你电话。

  乘坐电梯,我上到了离我们办公室足有六个楼层的十七楼,然后去了洗手间,我在水龙头下洗脸,费了半天的劲,终于把泪水洗完。

  出了洗手间,靠在消防通道的楼梯口,回想起我们以前一起乘坐600路公交车,听公交车上那首经典的英文歌曲《昨日重现》,回忆我们周末的时候牵手逛东大街,回忆我们一起去看大雁塔广场上亚洲最大的光电喷泉,我的泪水又止不住流了下来

  曾经相爱过,现在见面了,还能说什么呢?在回忆中让昨日重现?重现了,又有什么意义呢?到时候,情绪如果失控,也许就会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情,很多旧情人见面,不就像飞蛾扑火一样燃烧激情吗?但是,激情燃烧过后,是什么呢?只是灰烬而已!

  我只想过我的平静日子,只想拥有自己手中的幸福,我不会让自己的幸福化为灰烬。既然时光不能倒流,既然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那就永远不再相见好了!

  想好后,我给他打电话,电话中,他惊喜地说:会议开完了?你什么时候来?我淡淡地说:我不会去的,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的。为什么?你就这么恨我?不是恨你,而是我们现在都有了家庭,还是都好自为之最好,见面没有任何意义。听了我的话,他气急败坏地说:没有你说得那么严重,我们只是在一起吃个饭而已。对不起,我不想吃那个饭,因为我实在不知道吃饭的时候,除了回忆以前,还能说什么?但是,回忆以前是没有任何意义了,你就当我小气吧,请记住,我的小气是为了你好,也是为了我自己好。

  说完,我关了电话。手中的工作没有做完,我要抓紧时间;晚上回家不准备做饭了,就和老公去附近的饭馆吃吧,点他最爱吃的水煮鱼;这个周末,要和老公一起上街给他买双皮鞋,他脚上穿的这双有些旧了。边这么想着,我边走向了电梯,我要回办公室继续认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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