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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念心里历来有预感。总有一天,陆放再也不会摩挲着自己的头亲昵的说,念念,我给你唱首歌吧。然后身边就能响起世界上最华丽饱满的声音,像腾空而起的白鸽,扎在最纯净的那块云朵里。充斥进小念空白的生命。从此之后,斑斓,不安。这就是命。

男士面霜没选对,皮肤干燥人憔悴

  小念有一个理想,憋在心里了好长时间,不向任何一个人讲。只是每年生日的时候,都会偷偷的在蜡烛吹灭的时候许下个心愿:在很多很多年以后,如果陆放还是这样喜欢唱歌,那么我就要为他写歌,让他唱我们的歌,全世界都听见。这个愿望有些奢侈,小念知道。

  其实不曾想过,哪一次会是自己最后许这个白痴的愿望,因为小念不知道,陆放的成名前后,两人的生活,就像被隔开的两个世界,像一块硬币的正反两面,永远不会有在一起的那天。陆放的歌突如其来的火了起来,互联网上,泛着姜黄色报纸里,更或者是电视荧幕中,大家都在谈论着这个一夜成名的幸运男孩子。

  是因为一场比赛,小念不想提起。那些记忆里的细枝末节,某一时刻还是会像梦一样的塞进脑海中,细小的感动与辛苦填满了每一个细胞,幸福的香味,迅速的蔓延进空气中最小的分子里。

  小念想背着他的梦,一步步向前走。毕竟,一个人心中,只有一个宝贝。那场比赛之所以把陆放捧红了的原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陆放的超人气。虽然在七夕的时候,小念忍着酷暑和那些最平常的喜欢陆放的歌迷上街拉过票,那时候她根本没想过会有多少女孩子等在后台希望见一眼陆放,但念念辛苦你了,晚上6点来我回家,妈妈给做饭,你也来吧。这样的短信,陆放只会传给小念一个人的。这样就够了不是么。

  没有一个歌迷知道,拉完票之后的小念,居然是能到陆放家吃饭的。因为一般的人都觉得,如果彼此两个人那么好,是不用来做这样的辛苦活的。只是他们不明白,如果真的两个人那么好,那么是彼此需要时,会拼尽全力也再所不惜.

  像发誓一样的,更像一个最为郑重的决定。

  拉完票回家的路上顺便买了一份晚报。死也没想到,专题那版。没登任何新闻,就用了一号的大字体写:请支持陆放。然后是投票方式,只是在报纸的最下脚,落款是:歌迷,梁晓暮。

  梁晓暮,如果不错的话,应该是那个很有名的女歌手吧。也是靠一场比赛红遍了大江南北的梁晓暮。她可以出十几万买下一个报纸的专题版面,给陆放做广告拉票。而自己,喊到嗓子冒火,又能为陆放拉到几票。

  她能帮陆放做的,不过是冰山一角。这是小念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受。

  第一次有些难过,但哪怕是那样,小念也再过一百年都不会相信,在陆放实现了的理想后,自己会说服自己放弃这段感情。

  后来的事情仿佛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而然。陆放开始有演唱会,频繁的和媒体见面,做产品的代言。一天睡的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小念经常在半夜的时候能收到陆放传过来的短信息,然后小念起床开机的时候可能陆放才刚刚睡下去。那段时间,见陆放简直是件比登天还难的事情。不过还是能听他唱歌的,小念去开通了彩信。于是陆放就经常传些录音片段过来。听得最多的,是这两句:我的夜晚是你的白天。当我思念时你正入眠。

  陆放,你好就好。

  小念开始看好多的书,现代文学的,古典诗词的,她开始更努力的去做自己现在能做好的事情。当然,还有为陆放写词的梦想,更加的强烈。一天比一天的强烈。

  那时候的生活很充实,虽然会累。但每天都觉得离梦更近了,离陆放更近了。

  起码,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一次也没有,一点也没有。

  直到有一天。陆放巡回演唱会的第二站,就在小念和陆放长大的城市。前一天恰好是小念的生日。

  然后,陆放帮小念切蛋糕的镜头,在小念生日的第二天,就上了娱乐周刊的封面,陆放的公司出面声明,陆放没有在恋爱,除了跟当红的女艺人梁晓暮关系甚密。自己心中的王子,王子拥有的爱情,是不能被说成这样或者那样的。是永远不能的。

  那是第一次,觉得彼此可能不合适。梁晓暮能在事业上真正的帮到他,而自己却使劲也做不到。

  陆放还是留出了时间给自(瓶子塞下体小说)己。本来以为可以说说话的。在学校的塑胶操场上牵着的手,月影洒在朱红色的跑道上,两个人的影子一点点的拉长,再拉长。那样的感觉小念下辈子都记得,受了委屈之后只有陆放才给得了的安定。只是,忽然闪出两道刺眼的白光,伴随着不大的咔嚓一声。是相机。小念想抓紧陆放的手,没想到的是,陆放用快得不得了的速度松手了,小念的手就孤单的掉在风里。没有了任何反映,像电影里无声的滑过镜头。更像一个木偶。那样一个简单的动作,足够否定所有。

  接下来就是逃跑,小念发誓她的确用了百米冲刺的速度。小念突然间知道,再真实的人和心,再真实的笑容,都不能打动一个人,即使是打动了,只要不在一个层次上,那自己必须有鲜血淋淋的付出。

  陆放虽然很大声的叫了小念的名字。小念不再给自己回头的机会。他不值得,他不配。街上霓红闪烁,灯箱广告里是陆放的照片。自己喜欢过的,喜欢过自己的,曾经一起努力过的,一起发誓过的,以为会在一起的,陆放。

  如果算,他连出面解释一下和她的绯闻,都不可以么。这就是他给的是最直白的生日,礼物。在小念看来,是白白的浪费了,肯定的放弃了,那段感情。

  小念喜欢他,是不需要他知道的。他有他的事业,那是他一生的梦想。只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请忽略小念,女孩小念,曾经有过最大的梦想,就是能给他写歌,写他和小念的歌,然后让他唱给她听,天天,月月,年年。

  以上所说的所有,条件是,如果有人代替小念。

  如果她真的代替了我,就当作一切灰飞湮灭无痕迹。

  又是好几个月。尽管小念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浏览娱乐网页不去给陆放的音乐网站留言。但她还是在同学的谈论中,街头超大的灯箱广告牌里得知了陆放演唱会要到最后一场了的消息。那是以前的自己,想过最骄傲的事情。

  结束又在这个城市。反响应该还是那么好。

  在思想的斗争过后,还是决定要和好朋友一起去的。演唱会有空前的盛大,小念站在几万人中间,立刻感到了自己的渺小。身边为台上的陆放欢呼雀跃,又哭又笑很疯狂的人。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想得到,自己身边这个姑娘,在几个月以前,还被陆放握着手切过蛋糕,还在黄昏的时候骑着单车带她回家,吃陆妈妈做的红烧排骨。

  后来我在齐铭的帮助下顺利地翻过了学校的铁门,不过之后我决定以后少穿裙子。因为在我的裙子被铁门勾住的时候,我看见齐铭笑得几乎撒手人寰像是要病危,两颗虎牙在阳光里格外醒目。

  有时候我们逃课也不干什么,就随便找片草地,然后睡觉。于是躺在草地上看天空成为我高一的时候最清晰的记忆。

  齐铭这个人的神经大条得可以,你告诉他海水好蓝,他会告诉你那是因为白光中的蓝光没有被海水吸收。而且他说话总是不按照常理出牌,比如有次我拉他陪我买衣服,我穿上问他感觉如何,他说,好看是好看,就是丑了点。而且和他说话他的节奏总是比你慢一拍,以至于你会觉得他分明是在睁着眼睛睡觉,他的眼睛恍惚地望着我的时候我总是感叹:长得那么好看,可惜了智商那么低。

  可是还是有很多无知的小女生喜欢这个低智商的人,不可否认齐铭长得很好看。因为我在所有的场合都表示我不喜欢齐铭,所以那些女生就放心大胆地把她们酝酿很久的情书交给我让我转交齐铭。我从来没看见过一个女人如此相信另外一个女人。

  可是他都几乎没有看过。我问他:喂,你干嘛不看人家写给你的信啊?

  因为她们叠得都好复杂,我打不开。齐铭低头啃排骨,头都不抬的回答我。今天的排骨很好吃,你不吃可惜了。

  后来再有女生交给我的时候我都很想告诉她们不要叠什么相思结千纸鹤,因为那个笨蛋打不开。

  齐铭家很有钱,父母都在经营公司。他整个夏天几乎没有穿过重复的衣服,只喝百事可乐他说他喝纯净水会呕吐。我总是花很多时间来教育他要如何成为一个朴素的人,他总是很认真地点头,然后说:喂,你说完没?我看见一件衣服,才600多块,下午你陪我去买。

  当我完成稿子的那天,我很早就睡了,结果半夜我被电话吵醒,我听到齐铭的声音,他很可怜的样子说,岚晓,你怎么还不打啊,我好想睡。我看看表,已经四点了,于是我很开心地笑了,然后沉沉地睡去。梦中有齐铭孩子气的面孔,拿着吉他,笑着,又年轻又好看。

  学校后面有荒废的操场,长满了野草,风吹过的时候有泥土和青草的香味。草地边缘是面白色的残缺的墙,年久失修,剥落的白色涂料下面可以看见水泥沧桑的裂痕。这面墙是我和齐铭的记事本,我们约好把自己觉得值得记下来的事情都写在上面。齐铭写左边,我写右边。每次我拿着2B的铅笔在右边写的时候我都好想去看齐铭写的是什么,但他总是笑咪咪地不要我看,他说我在写你坏话怎么可以让你看到。

  其实仔细想一下我写的也全部都是齐铭欠我的,比如我写的1999年8月齐铭借我手机打长途没付我电话费,1999年8月吃饭让我一个陌生人付帐而且还不感激,2000年1月放学踢球忘记时间让我在校园门口等了一个小时。

  日子就这样在我的2B铅笔下面慢慢地流淌过去,两年后,我总是想那个时候的天气,时间,场景,人物,心情。想着想着就泪如雨下。我突然明白一切不可能再回去了,时光倒转只是美丽的神话,骗骗小孩子的。

  可是,如果可以,请再编个故事骗骗我,好吗?

  2002年8月齐铭

  青春是个谜,如同我的理想一样,理想迷失了,我不知道它在什么鬼地方没完没了地游荡到天光,固执地不肯回来。

  几天之后我从提款机里提出很厚的一叠钱。当机器哗哗地喷出粉红色钞票的时候我站在那里面无表情。我想我妈妈发现卡中少掉一笔钱后应该是在微笑吧,因为她骄傲的儿子还是不能摆脱她给予他的金钱。也许就像我妈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钱不能办到的事情。

  我用那些钱买可乐,买酒,买烟给C他们,将那些钱挥霍在午夜躁动的酒吧中,挥霍在各种摇滚CD上,挥霍在一条看不见开始也看不见结束的路上。那条路似乎是我们的青春,又似乎不是,因为太黑暗,看不清楚。

  在一家叫地震的迪厅中,有个女孩子打歌打得很好听,每次听到她打碟我就会觉得自己一次又一次地爆炸,不断往更高的地方升腾,最终如烟雾散去没有痕迹。有一次我去问她,我说你叫什么名字,她抬起头目光很模糊地望着我说,我叫雅典娜,我看见漂亮的男孩子就想要和他接吻。说完她将头靠过来,开始吻我。当她的舌头接触到我的牙齿的时候我突然推开了她,她望着我笑,一边笑一边说,怎么,你是有女朋友还是没有接过吻的小处男啊?

  我踉跄地冲进洗手间开始呕吐,酒喝多了,我的胃一直灼热地疼。我吐了一次又一次,一边吐一边哭,因为我想岚晓了,我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睡,有没有在等我的电话。

  用冷水洗脸,可是眼泪还是止不住,自来水顺着我的脸流下去,我越哭越难过。我从破旧的挎包中找出2B的铅笔和纸,我要给岚晓写信。当铅笔在白色的之上划过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学校的那面白色的墙,我想现在它一定很寂寞,因为很长时间都没有人去看它了。

  岚晓,我很好,你不用担心。我这几天都在唱卡拉OK,他们说我唱歌很好听。我开始发现我喜欢唱一些老歌,很老很老的歌。每次唱的时候我都好喜欢回忆。也许年轻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回忆的,喜欢回忆的人都已经老了,老得必须靠回忆来缅怀一些东西,来祭奠一些东西,埋葬一些东西。

  C他们唱歌好难听,可是有好几次听他们唱歌我都哭了。眼泪掉进酒杯里我都没有告诉他们。我不知道看着昏黄的灯,模糊的画面,听着笨拙的歌声,我怎么就突然被打动了,难过突然从喉咙深处那个看不见光的地方涌上来,堵得我好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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