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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电影院(盲人电影院是什么样的)


成都有了盲人电影院

25岁的沈墨决定回到自己出生的小镇,开一家盲人影院。这个念头是在他处理完奶奶后事的第二天萌发的。所谓的盲人影院,和普通电影院并没有多少不同,只不过需要一个专门的电影解说员。因为观众都是盲人,没有对白的时候,沈墨充当解说员,解释背景和进程。

  当初沈墨还在镇上生活时,经常给双目失明的奶奶解说电影。后来沈墨一家要搬走,奶奶却怎么都不愿离开生活了一辈子的小镇,直到去世。

单腿女子让盲人看见电影 写数十万解说词

  第一次放映非常成功,很多失明的老人前来观看,放映结束时沈墨松了一口气。他正准备收拾器材,突然发现中间一排的椅子上还坐着一个人。

  那是个年轻的女孩,有着缎子一般披到肩上的长发。她静静地坐着,眼晴还直直地看着屏幕,里面却一片空茫。

  后来他得知,女孩叫孙姣,是盲人孙大爷的孙女,才24岁,花一样的年纪,孙姣的个性倒很开朗,对什么都好奇。可她的世界只剩下了一种颜色。

  沈墨解释剧情的时候,她的头总是微微侧着,大大的眼睛一眨也不眨。有一次聊得晚了,孙姣突然一拍脑袋:叔爷爷该等我吃饭了。说完忙起身准备回家,却不小心撞到前面的椅子,一个趔趄。

  沈墨眼疾手快,扶住了她。女孩的手纤细柔润,让人舍不得放开。沈墨心中一动,情不自禁地说:让我做你的导盲犬吧

  这天沈墨回到家,惬意地歪在大大的木床上,放了首舒缓的曲子。

  老板却突然打来了电话:沈墨,有个新项目,国家拨款支持的,是大案子。兄弟们准备大干一场,你回来吧。沈墨怔住了。

  第二天放的片子是周迅和金城武的《如果爱》,沈墨解说的时候,有点走神。耳边只有周迅低沉的歌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他送孙姣回去,在孙皎家外面。沈墨定定地看着孙姣,孙姣的眼睛也落在他身上,可是她并不知道,对面的男人眼眶慢慢红了。沈墨轻轻地抱了抱孙姣:我就送到这里了,不然孙大爷又要留我吃饭了。

  孙姣笑了:没事,就几步路,我走惯了。

  三年后的一天,他回到了小镇。他的眼睛在项目中受了重伤,三天后做手术。但是医生说恢复的机会只有百分之五十。

  沈墨走在街上,到处是过去的味道,突然熟悉的孙大爷的声音传来:老刘,今天盲人影院放《铁甲钢拳》呢。

  沈墨一怔,怎么还有盲人影院?孙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心慌的想躲开,孙大爷一把拉住他:老刘,快点。

  沈墨静静地坐着,热血的片头曲响了起来,,解说员的声音响起。

  竟然是孙姣!

  她不是盲人吗?怎么能解说电影?沈墨后悔了,孙大爷说不定认得声音。孙大爷不高兴:说什么呢,我老头子是瞎子,你以为我全家就都是瞎子啊。以前有个小伙子,也给我们解说过

  沈墨僵住了。他突然想起,孙姣一次都没有说过自己看不见。

  听完电影,沈墨摸索着要离开。转身时,他忽然听到一个美丽得让他心动的声音:这回,让我做你的导盲犬吧?

∞班长悟空∞

  每个办公室里都会有这么一个人吧,干活特别积极,做事特别认真,性格特别正直,精力特别旺盛。他的存在,就是突显你的白痴和懒惰。他就是传说中的别人家孩子的成年版,《西游记》里的孙悟空。

  悟空入职一年,因为表现优秀,刚刚荣升销售班长(日企中一个基层管理职位)。在我们这个以卖鞋为生的日资小公司里,可以归他管的,算上我也就只有三个人。

  但是他的干劲儿依然十足,特别对我这样的新人,照顾有加。

  ∞同事八戒∞

  当然,我不叫沙和尚。不过我们很像:入门最晚,资历最浅,干活冲在最前面,荣誉躲在最后面。每天都要接受大师兄教导,忍受二师兄欺负,以及听那个该死的师父絮絮叨叨。所以,就叫我沙和尚吧。

  八戒说:悟空这个人,没别的,就是爱表现。

  八戒就不用介绍了吧。每个团队必不可少的人物,煽风点火,馋懒奸猾。他比我早来公司四个月,在悟空手下做事,对内部情况了如指掌。

  他说:知道不?咱们跟着猴哥最惨了,一辈子不能出头。

  我卖萌地问:为什么啊?

  这还用问吗?聚光灯往那儿一放,你觉得点多少根蜡烛,别人才能看见?

  ∞连被甩的资格都没有∞

  我除了工作,还有另一件事要忙。

  我都已经25岁了,男朋友这个空缺,一直招聘不上。

  某个春天夜晚,我在朋友引荐下,约会了一位商界成功人士。埋单时,服务生都夸:你们父女俩长得真像!

  约会之后,我直奔酒吧发泄郁闷的心情,喝了两瓶啤酒,才摇摇晃晃地决定回家。

  那天出租车很少,一直拦不到,我只好沿着马路慢走。

  一个人从我身边跑过,停下来说:嗨,是你啊,沙和尚。

  我反复看了看眼前这个穿着阿迪全套运动装的男人,断定他就是悟空。

  我说:你在

  跑步。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

  我喜欢夜跑。

  看看什么叫差距,我大半夜地出来喝闷酒,他大半夜地出来锻炼身体。

  ∞没要求就是最大的要求∞

  那天,我和悟空就坐在马路旁的长椅上,聊到街灯熄灭,天光发亮。

  他说:和尚,你知道自己最失败的地方在哪儿吗?

  在哪儿?就是职场没有目标,爱情没有条件。

  接着,悟空给我举了个经典的例子。一个客户只提了一个条件,给我来双鞋,什么样的都行,只要看着舒服就可以。这个看起来最简单的要求,事实上最难完成。你提供一万双,也不见得有让她看着舒服的那双。悟空说:人不清楚条件,就会无限挑毛病。不论买东西,还是挑恋人。

  我有点儿佩服他了。用一个销售案例,解决了我的爱情问题。

  ∞悟空还差一套房∞

  尽管悟空看起来很像个领导,可事实上,他永远做不成领导。这是八戒和我说的,我们中午在一起吃便当的时候,经常闲聊。八戒问:领导和职员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我摇了摇头。

  笨,领导动嘴,平民跑腿。所以像猴哥这样的一人干完天下事,做不成领导。

  然后八戒给了我一个饱含秘密的微笑。

  其实说起领导,就不得不提到唐僧先生。他是公司里的系长,悟空的顶头上司。

  照理说,凭悟空出色的业绩,应该是他的爱将,可是事实上,他并不待见他。一个能力太强的属下,即便忠心耿耿,也是危险的。

  对此,悟空表示不屑一顾。他相信,是金子就会发光。

  那段时间,我加入了他的夜跑计划。每天晚上,会从云南路出发,经过城隍庙、圆明园路有时还会绕到外滩。休息的时候,我们会聊一聊我的爱情标准。

  人,要长得像个人;内心,要足够善良;钱,不能太少;脾气,不能太大;车子,可以没有;房子,一定要有一套

  悟空说:看看,这么一说,是不是心里清楚多了?

  我说:我怎么觉得,那么像你呢?

  悟空哈哈地笑了说:不会吧,我还差房子一套。

  ∞驾着五彩云霞的人只在梦里∞

  唐僧先生为了制约悟空的发展,把八戒提为班长。

  悟空遭受了职业道路上的第一次挫折,然而我的爱情之路却变得顺畅无比。在越来越明晰的标准下,我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较靠谱的男朋友。

  五个月后,我开始备战婚礼了。男友半克拉的白钻,套牢我的后半生。我带着它,去拍婚纱照的时候,悟空打来电话,他说:和尚,我辞职了。

  我对着化妆镜,愣了半晌,才缓慢地说:我祝你找到更好的工作。

  其实悟空,我原本有许多话和你说。可是那一刻,却只剩一句冠冕堂皇的祝福。

  我想说,你是个优秀的人,不要因为遇见了一个八戒,就否定自己的人生。但是,我也想提醒你,以后和女人谈爱情的时候,别说什么明确目标。

  爱情这件事,你还是不懂。你能想明白,一个学生时代800米永远不及格的女人,是什么支撑她每天和你夜奔在这座城市?所以你也就无法了解,她站在外滩上开的玩笑,藏有多少真情。事实上,那些按着条件找到的男人,只是可以嫁的老公。只有凭感觉找到的,才是爱情。

  在接过你电话的那个晚上,我做了个十分古怪的梦。

  我梦见自己站在黄浦江畔,炫目的灯光照亮天空。你驾着五彩云霞,来到我面前说:沙和尚,跟我走吧。

A

  林莫第一次在我面前喊出安心这个名字时,尽管我早有准备,可还是忍不住悚然心惊。他自知语失,道了歉。我淡然一笑,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然而那个名字却是熟记于心。

  只是,没想到此后他常常把我唤作安心,虽然心有不悦,却一直隐忍着,只因我爱他。直至那次缠绵,他的语误让我再也无法忍受,一把将他推下床,起身穿衣摔门而去。

  他匆忙之间追出来抱着我,说:别走,苏然,给我时间遗忘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起那个叫安心的女子。

  他们相恋了八年。她家境优越,他平凡无奇。他一直努力打拼,希望有所成就,给她好的未来。可事与愿违,至今他仍是个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她倦怠了无望的等待,终于决然转身,嫁作他人妇,享受荣华。

  这房子里的一切都是按她的喜好设计的,还有这些家具也是她亲手挑选的,那时他们差一点就结婚了。

  女人的直觉没错,第六感曾告诉我这里一定有女人生活过。如我和林莫这样奔三的大龄男女,哪个心中没有前情往事,没有一两个珍藏了又珍藏、不舍唤出的名字。可那仅是一种记忆,而且会越走越远,直至消失不见。但安心却像刺入林莫心里的荆棘,痛苦不堪地折磨着他。

  忽然后悔不清楚他的过往就轻易把自己交付,时至今日,我又能如何?

  B

  与林莫相识在一次商务酒会上。觥筹交错,人声喧哗,林莫干净的面孔、淡淡的笑容,让人感觉舒服。瞬间,心动如水,我踏上了他的车。我们行至郊外,坐在草地上看了半晚星星。临分手时,他说:苏然,你的眼睛是今晚我看到的最亮的星星,以后我们能不能再见面。我回望,如梦般给他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如我所想,林莫是个性格温和懂得体贴的男人,我们很快陷入了热恋。他告诉我上次感情结束至今已经三年了,一直没有遇到心仪的女孩子,那晚遇到我竟觉得似曾相识,便斗胆相邀了。我说:别谈过去,过去是无法把握的,我们只要相守幸福的未来就可以了。

  现在想来,抹掉过往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林莫一直克制着自己,直到我们同居后,他才毫无掩饰地显现对过去的依恋。他拜托我给他时间,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还不能遗忘,那我们怎么可能有新的开始呢?

  环顾这所房子,安心的影子无处不在:他们缠绵过的大床,相拥看星星的窗台,厨房里,她挽起长发为他做早餐留下的余温联想到的一幕幕让我几近窒息,心想不如就此分手吧,我争不过他放在心上的这个女人。然而泪流过,心又有不甘,凭什么,苦苦等来的金玉良缘说放就放,与其再去寻寻觅觅,遥遥无期,不如将眼前人改造,将那个女人彻底从他心里赶走。

  C

  一次缠绵后,我躺在林莫怀里,假装不经意地指着窗帘说:亲爱的,紫色让人感觉太压抑了,我喜欢粉色的,我们换掉好不好?他还沉浸在刚才的欢愉中,拨着我贴在脸颊的头发说:随你吧。把床也换掉好不好?他嗯了一声,只要不换我,换什么都行。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从窗帘到床,再到衣柜,全都换成了新的。林莫回来,淡然一笑,轻吻我的额头,说:苏然,我爱你的利索。我的心瞬间尘埃落定,不管怎样,我看到了他与昨天道别的决心。

  接下来换沙发,换餐具。为了节约成本,我跟闺蜜们进行了换物,把安心的影子一一移除,贴上自己爱的标签。对于我不动声色的更新换代,聪明如林莫怎能不明白,但心照不宣,他任由我折腾,这说明他也是爱我的吧。

  改造完家里,我又把目光对准了林莫的衣橱,将一柜子的正装,用我的私人精选挤压到了角落。林莫渐渐接受我为他做的每一次挑选,我用心地打理着关于他的一切,小心翼翼地维护这份和谐,也仔仔细细地寻觅可能遗漏的痕迹。

  林莫偶尔还会唤起那个名字,我忽略不计,因为我曾听说,要真正忘掉一个人,需要七年的时间,七年的时间才能让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更新。我爱林莫,我愿意等,等他的焕然一新,等他适应我的不同。安心喜欢长直发,我就把长发烫成了卷发。安心让他养成了喝咖啡吃蔬菜沙拉的习惯,我让茶和炒菜代替了咖啡和蔬菜沙拉。为此,我甘愿在厨房里忍受烟火熏烤,为他做出一道道可口的饭菜。在这些饭菜的滋养下,他变胖了些,越发有型有款。一次他晚归,我在厨房为他热饭,他过来从身后抱住我,将脸埋在我的发间,许久才说:她从不肯为我下厨,怕烟火熏了容颜。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惟一一次听他说起安心的不是。他说他喜欢这样的人间烟火日子,平淡而幸福。

  D

  又一个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开始筹划我们的婚礼。然而,一天夜里醒来,身边却没了林莫的怀抱。我悄悄起身,只见客厅烟雾缭绕。可他从不吸烟,仔细看,是安心留下来的女士香烟。

  他抬头看到我,慌乱地想掩饰。我强忍眼泪,说:想抽就抽吧,抽完早点休息。他很快回到床上,从身后拥住我,说:对不起。原来,这天是他们相识的日子,看到小区里盛开的紫丁香,他忍不住想起安心,这是她最爱的花,会买这里的房子也是因为小区里种满了丁香树。

  他喃喃的诉说划落我心头的悲伤。我那么努力了,却还不能完全将他的心拉近我。丁香年年会开,我何以掩藏他的回忆。换房的念头瞬间在脑海里闪现,都说睹物思人,那么看不到,是不是可以心不烦了?

  可是,换房谈何容易,毕竟这不同于换套家具那么简单。既然没有能力另外购房,那么能不能像上述换家具那样同别人交换呢?那些天我如同着了魔,心心念念都是换房。

  说来也巧,住在另外街区的堂姐的儿子考上了高中,学校就在林莫家附近。堂姐为了照顾着儿子上学,想在这边买套房子,托我帮着留意。我一听就动了心思:堂姐的房子刚买了几年,面积和林莫的差不多,而且那边离我和林莫的单位很近,两个人上下班都方便。

  我带林莫去堂姐家做客,特意领他参观了那套房子,说实话房子比林莫的稍大一点,装修决不比他的差。我事先征求了堂姐的意见,堂姐求之不得,说这样还省下了买房子的钱。

  回到家,我郑重地和林莫谈了一次,问他有没有决心和我结婚,他说当然。我说既然如此,我们一了百了,搬离这套装有他旧爱的房子,开始新生活。他听后沉默了好久,说要考虑一下。

  那几天,我没有回去,想给林莫一个完整思考的空间。几天后,他打电话,说考虑好了,同意换房。搬家的时候,林莫悄悄地把珍藏着安心气息的小物件拿到楼下垃圾箱里烧毁了。我不禁落了泪,为了拔掉那一根刺入他心底的荆棘,我们都用尽了全力。

  那天夜里,我们紧紧地依偎着,他对我耳语:苏然,我曾经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有爱情,你拔掉了我心里的荆棘,种下了玫瑰,你才是我最美的花朵

  所谓爱情,便是如此:一个愿意给,一个愿意受,如此便接近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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