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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手术女子被拍照 患者索高额赔偿金10万元


患者做妇科手术被实习生围观拍照 索10万赔偿金

妇科手术女子被拍照

据《上海法治报》报道,患者林某因妇科疾病日前到闸北区某医院就诊。手术过程中,医院在未经患者同意情况下组织了实习医生观摩,并且主治医生和部分实习生在患者麻醉昏睡时,用手机拍摄了患者隐秘病患部位。患者得知情况后羞愧难当,并称引起心脏病复发入住另一家医院治疗。事后,患者多次到医院要求道歉,认为医院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索要10万元赔偿,然而多次交涉无果。无奈,林某向闸北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

据媒体报道,一女性患者到医院做妇科手术时,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其私密部位被主治医生和部分实习生偷拍,既尴尬又气愤的患者向医院提出了赔偿。患者隐私权是医疗过程中享有的最基础的权利,患者对医疗相关过程有起码的知情权,手术过程中能否被拍照?患者应如何保护隐私权与知情权?

山东 男医生偷拍女患者隐私,公然直播妇科手术过程,警方已介入

@洋柳青:懂医不懂法,拍照、摄录应该告知并征得同意。

@你这是要死啊__芭蕉桑:这个太过分了吧,就算要教学也应该事先征得患者的同意。有必要给大家普及下 教学医院 的医疗模式了,手机拍摄 确实有所不妥了

@不加V博:教学医院组织实习生观摩手术等诊疗过程符合医疗(国际)惯例。国际惯例这个几个字非常讨厌,在术前不遵守相关告知义务还妄称国际惯例这里面透着骨子里的傲慢。身为医务人员,我以此为耻。

  @jackeveryone:医院内绝不允许随便拍照,无论医务人员还是病人。你不尊重病人,病人凭什么尊重你?但至今没有成文的规定,令人无奈。整个医院管理体系就有问题。

  通常,患者的隐私包括个人身体秘密、个性倾向和性生活以及患者身世和历史秘密等内容,医院有责任保护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尤其是在未告知患者的情况下,不能侵犯患者的隐私。

  同时,患者拥有同意知情权,患者的同意知情权是指患者在施行治疗前给予患者充分、明白的解释,有患者自由表达自己是否进行某种行为活动的权利过程。在医院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患者有权利知晓相关的治疗信息,同时又可以对医院采取的医疗行为做出接受或拒绝的自主绝对权。

  做妇科手术的患者,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在麻醉昏睡时被拍照,确实是院方责任缺失,侵害了患者的隐私权和同意知情权。医生在对患者实施治疗之前,必须在充分告知患者相应情况的前提下得到患者的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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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接受妇科手术被 围观 拍照 起诉索10万赔偿金